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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调解 化患病女子危机

一、基本情况
    2011年11月8日,广东省妇女维权与信息服务站(惠州站)工作人员接到姜妙兰女士求助电话,称她与男友未婚同居多时,因患有尿毒症,每月需要通过透析维持生命,现在男友、男友家人都不愿意送她去医院救治,她现在行动困难,生活起居无人照顾,她希望妇联能给予帮助。
二、服务过程及成效
    (一)辅导过程
    因姜妙兰女士病情危急,而娘家较远,惠州站工作人员接电后马上与城区妇联、水口镇妇联联系。当天水口镇妇联、水口镇司法所负责人员便到姜妙兰家进行调解。因姜妙兰与男友未婚同居,在法律上无法给予其帮助,所以负责同志便向姜妙兰的家人及其男友的家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极大的耐心进行调解,终于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做出保证。
    (二)辅导成效
    水口镇妇联及水口镇司法所、姜妙兰家人共同筹集医疗款将姜妙兰送进惠州市中心医院救治。如今姜妙兰病情已得到很大程度的好转,只需每周做两次透析。姜妙兰十分感激妇联工作人员为她做的一切,发来了真挚的感谢信。
三、困惑与反思
    一是当未婚女子在非婚同居过程中遇到危机或遭受侵害时,因非婚同居双方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夫妻关系,不受婚姻法保护,此类案件的调解难度较大。
    二是当遇到诸如案件中姜妙兰的这类危机情况,可依靠当地妇联联合司法等部门、社会组织进行帮助,缓解危机,但并不是长久之计。
    三是在许多偏远地区的妇女群众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缺乏导致危机的发生。所以,进一步向社会广泛宣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仍然是目前妇女维权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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