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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战百千万工程〡科学规划 精心编制 鹤山市高质量以新规划绘制妇女儿童十年发展新蓝图

鹤山市人民政府近期正式印发实施《鹤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鹤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规划”),新一轮的规划掀起了我市奋战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妇女儿童工作的热潮。

新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我市妇女儿童发展实际,以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作为总体目标的落脚点,把妇女儿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各项策略措施的聚焦点,提出未来十年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推动我市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新规划严格对标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省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并与市“十四五”规划纲要、相关专项规划作了衔接,内容包括“总体要求”“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

《鹤山市妇女发展规划(2021—2030年)》围绕妇女与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家庭建设、环境、法律等8大领域提出85项主要目标和96项策略措施,提出到2030年,深入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完善男女平等、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实现妇女全面发展、两性平等发展、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妇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素质能力持续提高;妇女平等享有经济权益,经济地位稳步提升;妇女平等享有政治权利,参与经济文化社会事务管理的水平逐步提高;妇女平等享有多层次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待遇水平稳步提高;支持家庭发展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广泛弘扬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男女平等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妇女发展环境更为优化;法治体系更加健全,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升。

《鹤山市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围绕儿童与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等7大领域,提出69项主要目标和80项策略措施。提出到2030年,保障儿童权利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健全,促进儿童发展的工作机制更加完善,儿童优先的社会风尚普遍形成,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儿童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儿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环境、法律保护领域的权利进一步实现,享有更加均等和优质的基本公共服务,享有更加高质量的基础教育条件与资源,享有更加普惠和优越的民生福利,享有更加和谐友好的家庭、社会环境和美好的生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新规划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推动我市妇女儿童的发展及权益保护,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谱写妇女儿童全面发展、幸福生活新篇章。

接下来,鹤山市妇儿工委将全力做好新规划的贯彻实施工作,推动鹤山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一是用好齐抓共管机制。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市委市政府是规划实施主体,市妇儿工委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工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结合各自的职责,承担规划目标任务的具体落实工作。二是落实好责任分工。市妇儿工委将对规划的目标任务逐一进行分解,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民团体按照任务分工,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工作步骤、完成时限。同时,建立规划监测评估工作机制,制定监测统计指标体系,通过动态监测评估有效推进新规划的实施进程。三是抓好宣传培训。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儿童工作和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宣传涉及妇女儿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新规划主要内容,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同时,通过举办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增强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人员实施新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各部门联动,统筹推进,共同促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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